山春朝暮

失踪的十三月。

【雷祖】愿你在尘世里获得幸福

校园恋爱大概率是没有结果的。


雷德用亲身经历说明了这一点。


他在高中时暗恋同班的蒙特祖玛,女生高挑白净成绩优秀,虽然看上去不太好接近,但雷德还是凭着自己的厚脸皮成功和对方玩到了一块,顺带认识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嘉德罗斯。借着阅读过无数本青春读物的经验,雷德可以用诸多优美的句子描述蒙特祖玛在他心中的形象,什么“她的长发如同春天的青草地”啦,“冷淡的紫色眼睛绽放着紫罗兰”啦,但无论用什么言语表达,他都会觉得不够贴切。


雷德那时常常在蒙特祖玛耳边念叨个不停,嘉德罗斯受不了他,祖玛一开始更是被他烦得不行,之后两人都还是忍受了他的多话,甚至能够接上一两句“真是了不起啊”的没带什么感情的附和。不过嘉德罗斯和他们不一个班,所以雷德单独黏在蒙特祖玛身边的时间还是要多一点。


别的同学总是很敬佩地看着边听雷德说话边写练习册的蒙特祖玛,她在必要的时候还能回应几句或者敲敲雷德让他学习。本来她定力很强,完全可以当一边的人不存在,不过当发现雷德得不到回应的话还是会小小地失落后,就练就了这样一番一心二用的本事。


总而言之,雷德觉得祖玛还是对他很好的。


少年的喜欢轰轰烈烈外露得明显,只要望着心上人,心里就仿佛刚刚剧烈摇晃后的罐装汽水,一拉开易拉罐就刷啦一下子涌出大量绵密的泡沫。虽然对方没把这当回事,但他相信在自己的长期努力之下,祖玛还是对他至少有那么一点感觉的……吧?


然而他完全不知道,也没底。


雷德又很怂,不敢跨过朋友的这条线,像小说里说的那样一鼓作气对她说我喜欢你很久了请和我交往吧我会用一生去爱你云云。他觉得还不如就维持着这样的关系呢,至少不出意外的话还能当一辈子的朋友。


高考前的那个情人节,雷德真的很想冲到祖玛面前告诉她自己的所有心意,可是拿起手机后理智把他死死拽了回来。结果出人意料的是嘉德罗斯破天荒地叫他们出来陪他去某快餐店吃汉堡,然后到了之后又临时说有事得回去,蒙特祖玛起身也想走,雷德电光火石间脑海里窜过无数灵感的火花,最终一把抓住她的手臂说:“来都来了还是吃点东西再回去嘛祖玛。”


蒙特祖玛无奈地看了他一会,最终败下阵来去点餐,坐下来挖了勺草莓圣代很怀疑地问他是不是寒假作业完美完成才会有闲心聊天,雷德顿时泄气,叹口气拉长语调就像撒娇:“怎么可能,老师好变态作业也太多了。”


蒙特祖玛估计还是于心不忍看大狗狗耷拉耳朵,主动转移话题到春节过得如何上来,雷德果然一秒充满电,运用极其优秀的肢体语言给她讲述了自己家里鸡飞狗跳的除夕夜。


吃完后他们走出暖气充足的店内,被汹涌的寒气逼得围紧围巾,雷德很不合时宜地注意到蒙特祖玛漂亮的绿色长发,伸出手悄悄捋捋一段垂在后背的发尾,发现女生的背影在三年兜兜转转中早已出落得挺拔如松。


他还是很想把埋在心底的那些情感统统宣泄出口,但那句好喜欢你绕了一大圈到嘴边,最终什么都没有说穿。


毕业时雷德同样没能成功告白,还在三人聚餐时祖玛走后拉着嘉德罗斯边喝啤酒边痛哭流涕,被迫进行感情咨询的嘉德罗斯一边把他的手扯下来,一边大声告诉他要是真的喜欢就快点去追不要瞻前顾后半天当缩头乌龟。


雷德当然没干出这种事,甚至成绩出来后和祖玛去了不同的城市念大学,这段青春期的暗恋——其实算是明恋,最后无疾而终。


他们那时就像从大海里被带走的水滴,或许会变为天上的云团,或许会融入江河奔流过连绵山川,或许会蛰伏于植物的叶片上当清晨的露水,但最终还是会回到海洋再度相会。


不过雷德没能提前知晓命运的安排,只当青涩的爱恋是被烧为灰烬的野草,等不到春天降临让它复苏。


读大学期间他们断了联系,一开始是有聊天的,但那些交谈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少,当雷德想再挑起话题时,又因为害怕而退缩。


四年转瞬即逝,雷德回到家乡工作,白天在职场上勤勤恳恳为金钱奋斗,晚上和朋友出来吃夜宵喝酒聊天,或者打开手机看关注的作者是否更新,在不大不小的公寓里,过着平凡而忙碌的都市生活。


他也和几个高中时的同学们聚过餐,见面时大家都感叹万千,十几岁风华正茂的少年都措不及防变成了非常成熟的大人。他们把啤酒杯倒得很满,雪白的泡沫占了三分之一,伸出手去用力碰杯,有人醉倒在桌面,满脸通红,眼底折射出灯光,他喃喃自语,雷德,我们怎么能这么平庸,没有梦想成真的激情故事,连酒杯碰在一起都听见青春已死的声音。*


雷德没有作声,他沉默着拭去曾经的好兄弟眼角的泪水,回答他,我不知道,但平凡的故事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其实他也想过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去放肆地全球旅行,做一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听夜空下海浪漫过沙滩,看日升的晨曦中山峰渐渐显现,拿着吉他边走边唱,直到变成白发苍苍的老人了才把英雄迟暮作理由隐匿在人海里。


但没有那么多如果啦,反正普通人也能获得幸福。


雷德同样想起蒙特祖玛,她在另一个城市应该过得很好吧,毕竟她是那样强大而坚韧的女性,无论面对什么都好像铺着明亮的底色,能不能再次和她相见?他不知道。


想到这里,他也拿起酒杯猛灌了一口,却被呛住,只好剧烈地咳嗽着,生理性的泪水盈满眼眶,那口金黄色的酒仿佛一并把他心上的某块冲出了一个缺口。


“雷德,你和祖玛还有联系吗?”另一个人突然问道。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雷德摇头,本来就惆怅的心里更加忧郁了,这时又听见他们用可惜的语气说:“其实那时我们都以为你们会在一起呢。”他无奈地笑了笑,就当是好话听了。


“那你还喜欢她吗?”他甚至来不及深究他们是怎么看出自己喜欢祖玛的,就有人匆匆接起电话走了——是个医生来着。


“喜欢呀……”怎么可能忘记,他还是很喜欢蒙特祖玛,哪怕过去的几年里没有她的身影,曾经一起度过的时光也没有消散。雷德托着下巴,一旁的酒鬼朋友还在回顾似水年华,他也忍不住微笑起来,记忆深处的画面被赋予了生命而变得鲜活。外面下完一场大雨,带着凉意的潮湿气味还混杂了草木香,如同晚自习结束后的操场,抬头就能看见明亮的月亮。


今晚的月光真亮。雷德说。


不过他和嘉德罗斯还是有联系的,直到有一天对方很疑惑地问他:“原来你和蒙特祖玛断掉联系了?”雷德想了想,好像确实没说过这事,发去肯定的答复之后,嘉德罗斯告诉他,祖玛毕业后就回来工作了,不知道他一天天在干什么,连这些都不知道。


雷德有点呆,他点开熟悉的对话框,犹豫半天发点什么,对方的短信就进来了:“最近过得怎么样?”高中时的祖玛鲜少寒暄,每次聊天不是他先提起话题就是她有事找他,他甚至一度觉得祖玛是不是认为在手机上聊天没什么必要。雷德真切地感到对方的改变,不过更多的还是开心,他飞快地打字,连附带在消息后的表情包都带着愉悦:“挺好的!祖玛也肯定过得很好吧。”


本来预计只能收到“嗯”一个字的雷德意外地看见她居然开始分享了自己的生活,整个人如同被注入兴奋剂,在床上高高跃起,重拾话唠本色,把这场老友的叙旧延续了下去。


聊得兴起时,他恍然间又回到了那段华年,无忧无虑,精力充沛,连大笑和痛哭都比现在的年纪更加用力。


那好吧,我还是想当个永远年轻的人。雷德这么想着,下单了一把吉他。


自他们重新开始聊天后,雷德就在空闲时约蒙特祖玛出来玩,两人公司离得近,下了班还能一起吃饭,也不知道之前是什么运气,居然一次都没碰见过。


他的手指最近被琴弦磨得有些粗糙,灵活地打字问蒙特祖玛今晚要不要吃小炒,对方说加班没空。他有些泄气,接着叮嘱她记得吃饭,脚步一下子调转方向,准备搭地铁回家。路上经过一家超市,雷德逛了一圈,出来时手上多了一袋子菜,他哼着歌,决定今晚给自己煮一锅土豆炖牛肉。


晚上八点多,雷德洗完澡摸了会吉他,磕磕绊绊弹完一段,拿起手机问蒙特祖玛下班了没有。指针爬过半小时,红点出现,他换掉家居服,穿上鞋子,一只手一把拎起桌子上包装精致的甜品然后开门,另一只手摁住语音键叫她在家楼下等等,他要去千里送蛋糕。


祖玛果然拒绝,但当雷德可怜巴巴表示自己已经出门之后,她还是说:“那路上小心。”


这种事情多发生几次蒙特祖玛也习惯了,其实她很高兴自己能拥有一个像雷德这样的朋友,看似风风火火没心没肺的,实际上非常细心。他记得你想吃哪家的蛋糕,知道你加班肯定没吃什么东西所以送过来,聚会时带一把吉他弹得蹩脚,又偏偏不会让气氛冷场,他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和他待在一起时永远不用担心无聊和孤单。


蒙特祖玛很清楚,雷德是她非常、非常重要的朋友。


所以读大学他们失去联系时,她很难受,后来回到这座城市,俯视的繁华灯火未曾改变,好像就这样热闹了上千年,闭上眼睛都能勾勒出它的样子,她又睹目思人,在一次和嘉德罗斯的聊天后,最终主动去打了招呼。


不管怎么样,这次让她来开始吧。


蒙特祖玛在看到对方熟悉的欢快语气时,不禁勾起了嘴角,她才意识到自己有多怕失去他。


她一直知道雷德喜欢自己,他表现得太明显,再迟钝的人也该感觉到的。但蒙特祖玛那时还很年轻,不仅情感内敛不懂表达,还因顾虑很多而显得畏手畏脚。她有时看着午休在一旁睡着了的少年,阳光和他一样灿烂温暖,铺在雷德身上,大概可以给他带来一个好梦。祖玛露出一个很浅很浅的笑容,她问自己喜欢他吗,另一个声音响起,虽然朦胧,但她也捕捉到了。


喜欢哦。她轻轻按住自己的心脏。


蒙特祖玛心底很平静,有时就显得孤独,她喜欢安静,因此一开始觉得雷德吵闹,但其实她很需要雷德叽叽喳喳的废话。所以她的心里可以容下这些话语,慢慢地,也就容下了这个人。


不过她一直没有去和雷德告白,首先蒙特祖玛小姐是个非常被动的人,叫她主动告白这种事可能再修炼上十年都未必能成功。其次,她太需要雷德了,热闹久了就会害怕孤单,而习惯了雷德之后,她不知道还有谁可以缓解这种孤单。所以蒙特祖玛不可能失去雷德,他和嘉德罗斯都是她生命里重要的挚友,他们年轻气盛,如果荷尔蒙分泌而带来的短暂的好感褪去后,分开的时候三个人都多多少少有些难堪。


以及最后一点,高三的蒙特祖玛,是必定不会谈恋爱的,所以不管当时雷德发多少誓来证明自己的爱海枯石烂亘古不变也好,他们都不会在一起。


如果放在现在呢?她想了想,觉得自己很有同意的可能。


雷德其实很努力地尝试表白过,几次大家出去旅行,他边唱边弹吉他,情歌的语调缠缠绵绵,他的眼神也含情脉脉,可惜蒙特祖玛没听出来,听出来了也不会自作多情。他在沙滩上画一个大大的爱心,差点就想写上“祖玛我喜欢你”,结果一个浪扑过来,把图案模糊了,也把雷德的勇气扑没了。还有一次他往蛋糕盒底部粘了张告白纸条,看着她慢条斯理地吃完那个蛋糕,手心全是汗,心脏几乎跳出来,结果祖玛吃完就开始干净利落地收拾垃圾,他的心意还没见天日就被丢进了垃圾桶里。


他上网搜索表白攻略,在得到“语气最好自然一点,感情要充沛,盯着对方的眼睛,大胆而直白”这种看似有用实际没用的建议外,还看到“表白还要找攻略的男人是屑”这种让他恨不得直接一个电话打给祖玛的话,不过介于当时已经凌晨,雷德还是很理智地按耐住了这股冲动。


雷德最终把真正心意说出口的那天,是个非常平常的午后,冬天的雪还挂在树枝上,太阳光在照耀久了之后终于让人感受到了温度,他从卖糖炒栗子的老奶奶手里接过纸袋,转头看见蒙特祖玛站在不远处,拢着一条厚实的围巾等他。


老奶奶眉目慈祥,告诉他:“我的老伴那时也犹豫了很久呢,但是他说,想到以后我可能会嫁给别人就要疯了,便鼓起勇气向我表白,那是他做过的最不后悔的决定。”


于是雷德走向蒙特祖玛,把手中的栗子递给她,那句排练了好久的话脱口而出,语气自然,感情充沛,湖蓝色眼睛里仿佛有水光摇晃,看着对方,真诚而大胆:“祖玛,我喜欢你。”


蒙特祖玛接过栗子的手停顿半晌,像是接收了过大信息库而卡顿的电脑,也许是刚出炉板栗的温度把她带回现实,她把头扭到一边,小声地回答:“好啊。”


似是觉得这样不够有诚意,她直视上那双一直以来都盛满爱意的双眼,重复道:“我是说,我也喜欢你,雷德。”


下一秒,她得到了一个拥抱。


恋爱生活和平常没什么区别,不过雷德得到了明正言顺和女朋友黏在一起的理由,每个同时认识他和蒙特祖玛的人都相当淡定,早生贵子百年好合之类的祝福收了一箩筐。两人相视一笑,皆有些结婚前发请柬的感觉。


像每一对在确定关系前认识了很久的恋人一样,他们一开始并没有很好地从朋友这个身份转变过来,一周下来十指紧扣仅限人多时的逛街,亲个脸都像高中生一样害羞半天。不过慢慢,这对新晋情侣逐渐亲密起来,他们正式跨越了那条名为“好朋友”的界限,站在一起时头顶都仿佛亮着粉红色的情侣ID。


他们之间也偶有摩擦,不过那点小插曲甚至不能叫作摩擦,毕竟两人本来就不是能吵起架来的性格组合。蒙特祖玛因为觉得自己被雷德惯出了些许微妙的脾气而闷闷不乐,吞吞吐吐地问他有没有觉得自己变了不少,对方一头雾水挠挠头表示没有,最终还是看出她的心思,把她拉过来认真地说:“无论是什么样的祖玛我都很喜欢哦。”


雷德有一次因为蒙特祖玛还是习惯自己解决完问题之后再告诉他而借题发挥撒了一次娇,红发埋在对方颈脖里蹭了半天:“我也想成为祖玛的依靠嘛——”她哭笑不得,伸出手去顺他的毛,一边说头发太长得剪一剪了一边答应他以后会多多依靠他的。


成年人的生活虽说平淡却也过得飞快,两人自高一相识已经快过去十年了,成为情侣的日子远远少于这个时间,但随着朋友们慢慢开始踏入婚姻的坟墓,他们也觉得是不是到了考虑结婚的时候。


一天晚饭后,雷德洗完碗,边擦手边走到客厅轻轻在蒙特祖玛的唇上落下浅浅的一吻,然后坐下,神情紧张而严肃:“祖玛,我们要不也筑起婚姻这座围城吧?”


她有点想笑,忽略他拐弯抹角的询问,其实她也一直在思考这件事情,婚姻毕竟是大事,但除了雷德,她觉得自己不太可能再和别的什么人坠入爱河。


所以蒙特祖玛点头,随即不禁有些犹豫,结婚会面临比恋爱多上几倍的问题,在一起生活必然会磨平许多一开始的热情,不过她的心里又出现了那股奇异的平静,就像夜晚的潮起潮落,使她不安的心平和下来。


“但是我也没有那么好,我很迟钝,不会表达,还有其他诸多不好,一起生活之后也肯定会有很多问题,即使这样你也爱我吗?”蒙特祖玛很认真,她太知道自己不像雷德所说的那么美好,所以拼命搜刮出所有关于自己的缺点,以此来换一个让她心安的答案。


我说过的哦,无论祖玛什么样我都爱你。雷德抓起她的左手,轻轻吻住无名指处的关节,落地灯灯光橘黄显得温暖,清透的宝石蓝把她困住了,他的语调温柔得让她心碎:“我知道说太多空话也没有什么用,我也有很多缺点,但是祖玛,给我们一个机会和一点时间,时光会给出最好的答案。”


是啊,就交给时光吧,就算日后故事落幕时并不圆满,她也不会后悔今天做出的决定。于是蒙特祖玛握紧这双即将相伴自己一生的手,以后遇到的几乎任何事情他们都会一起面对。


过了几天,他们漫步过街角,街道吵吵嚷嚷一如既往,一男一女两个高中生并肩从他们身边走过,卖糖炒栗子的老奶奶今天不在,一个同样白发苍苍的老头在摊位上忙碌。他们恰巧走到一间花店,店门口洋洋洒洒摆出一架鲜艳夺目的玫瑰,天边夕阳灿烂,紫色和橘色攀上原本浅蓝的天边,云层在太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连玫瑰的红都无法与其争辉。


雷德突然松开蒙特祖玛的手,后退了一步,然后单膝跪下,掏出一直放在口袋里的小盒子,打开亮出里面的戒指,说:“嫁给我吧,祖玛。”


她笑了起来,那笑意是那样生动,那样肆意,连带着她的眼角,都有微微的泪光闪烁。


然后她用力地点头,说好。


雷德颤抖着把戒指戴到她的手上,又哭又笑地起身,急急忙忙吻去她眼角的泪水,紧紧拥抱着自己的爱人,许下一个承诺:“我会给你一个家。”声音落在蒙特祖玛耳边,很轻很轻,但话语的内容那么真挚,又好重好重。


这算不得一场多么浪漫的求婚,更不要说盛大,它只是发生在这座城市里一个再平凡不过的角落,发生在一对再平凡不过的恋人身上,但它就是那样难忘,甚至于那天黄昏的模样,玫瑰花的颜色,都清晰地在脑海里一遍遍地重播,历久弥新。


雷德和蒙特祖玛认识的第十年,他们举办了一场婚礼,亲人和朋友坐在红毯的两边,目送他们走到一起,拥吻,交换戒指。一个小小的银环,把他们接下来的人生都连在一起,仿佛堵住耳朵都能听见对方心跳的声音。


大家起哄让他俩玩游戏,一人拿着一叠纸,听到问题后限时在纸上写答案,综艺上的常见节目。


“用三个词描述对方。”


黏人、话多、暖心,蒙特祖玛写得很快。


雷德聒噪得要死,一边飞快下笔一边嚷嚷:“哇只用三个词太难为我了!祖玛这么好完全没办法只用三个词描述嘛。”时间到了后他倒是把纸紧紧捂住,非要像拍综艺似的一张一张慢慢揭晓。


“美丽”,这是第一个词,大家不怎么意外,毕竟这是祖玛是公认的大美人。“可爱”,雷德亮出第二个词,高声抢在别人反对之前解释道:“不是说在我眼里吗?在我眼里祖玛就是很可爱!”


最后一个词,大家聚精会神地盯着,唯有祖玛默默把头撇到一边,好像早就知道他要写什么。


“一生所爱”,雷德翻开最后一张纸,笑着举起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崭新而明亮。


婚后果然他们遇到了不少问题,比如两人有时因为工作忙碌没有人可以做饭,他们面对面坐在餐厅里看着空荡荡的餐桌沉思了半晌,最终大笑起来一起出去下馆子。


时间久了之后,恋爱时再浓情蜜意的温存都理应被减淡,但他们都是擅长长跑的选手,当热情散去后,就剩下柴米油盐的人间烟火,爱意沉淀下来,则变为了星星点点不需要用山盟海誓来证明的温情。


第二个十年,他们的孩子已经上了小学,两人爱情的结晶遗传了妈妈的冷淡外表和爸爸的话唠属性,再加上父母的好友嘉德罗斯时不时就来潜移默化地影响一下,想让这个小家伙成长为一个稳重的人可谓花费了蒙特祖玛不少心思。雷德没有什么父亲的架子,明明已经不算年轻,还是像十年前一样洒脱而乐观,拿着吉他给祖玛和宝宝的每个生日都献上一首歌——他的吉他已经弹得很好啦。


第三个十年,他们的孩子离乡去上了大学,屋里一下子变得空荡荡,他会有自己的新的人生,爱上一个女孩,情路也许顺畅也许坎坷,社会会鞭打他也会让他高飞,他将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会回到这个送他出发的港湾。而这对年轻过的夫妻,也已经步入中年。一天蒙特祖玛醒来,她在洗脸时看见自己眼角的细纹,发现自己正在老去,这时雷德从后面走来,困倦中一把抱住她的腰,仍未清醒。蒙特祖玛拍拍身后人的肩膀,轻声告诉他自己长了皱纹,对方神色平静如常,把脸伸到镜子前看了一眼,然后坦然地说自己也是。


第四个十年,他们的孩子还在苦苦地追求他的心上人,雷德给他支招,惹着蒙特祖玛在一旁笑个不停,从小肉团长成青年人的男人静静看着自己恩爱如初的父母,然后说,爸、妈,你们真幸福。雷德抓紧妻子的手,神情得意又快乐,那双蓝眼睛仿佛看到了非常遥远的时光,蒙特祖玛伸出另一只手摸摸儿子的发顶,说:“是的,我们幸福,孩子,我们同样因为你而幸福。”


青年人一愣,低下头去,好像马上就要哭了,他似乎哽咽,小声地说:“你们都老了啊。”是啊,他们当然老了,有天清晨雷德从梦中脱身,看见那张已经看过数年的脸,觉得爱意不减,岁月给她留下痕迹,原本青草绿的发间长出了白发,他想起刚刚那个梦,梦中他们穿着校服在操场边上行走,一觉醒来眼前人重叠起来,恍若隔世。他凑过身去,珍重地吻她斑驳的鬓角,窗外下着雨,花瓣和枯叶落了一地,祖玛翻了个身,指尖插进他的红发,他们在不需要醒来的早晨相拥,这么多来一直如此。


第五个十年,他们孩子的孩子也已经长大,这对夫妻正式步入老年,散步时的颤颤巍巍和互相扶持都是常态。有天他们在阳台坐着喝茶,蒙特祖玛看见雷德的红发已经很难寻觅,好像有一场突兀的雪压灭了火焰。雷德看见蒙特祖玛的紫色眼睛不复往日清澈,她沏茶的手仍然平稳,但那上面纵横错落着一条条新的皱褶。


他弹不动琴了,但至少还可以唱歌,所以他把手搭在对方的手上,嘴里的歌很老很老,无名指处的指环抵不过这座大都市的灯火,却能支撑这对夫妻在平凡岁月里走过一年又一年。雷德好像看见了好久好久之前,坐在小酒馆里的自己,他想到这里,高兴地往藤椅的后背靠了靠,孩子气地想,普通人当然能收获幸福。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t young and beautiful……”他唱到尾声,感到非常满足,其实他的歌声也不再那么动听了,但蒙特祖玛不是会在意那些东西的人。


我永远爱你,即便你青春不再,容颜已老,匆匆忙忙步入岁月深处,我还是爱你。


五十年,半个世纪,他们的大部分人生,都与对方有关,与其说是刻入灵魂里的纠缠,不如说是细水长流的深爱,纵然经历无数寂寥岁月却也依旧温暖。


无需多言,雷德甚至不用蒙特祖玛说出那句“I will”,他把她的手放到唇边,像许多年前一样,献上一个暮年的吻,只不过那里多了一些皱纹,多了一个戒指。


因为时间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

①:标题源于海子的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②:化用北岛的诗《波兰来客》。

③:虽然这首歌很火但我还是说一下,结尾雷德唱的歌是《young and beautiful》,写文写到后半段满脑子都是这首歌。

评论(16)

热度(237)

  1. 共2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